唐山市教育局
关于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我市《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教师补课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2022年持续深入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原则,细化“六个结合”治理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多措并举,形成不敢补、不想补、不能补的治理格局。
二、整治内容
1.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参加各类培训机构、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2.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4.疫情期间,严格排查和“高压”管控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行为。
三、 治理措施
(一)深化细化“六个结合”治理机制
1.长短结合机制:长效机制的落实要不折不扣,短期治理
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明查暗访要勤,案件查处要快,约谈问责要实,即查即报要广。
2.疏堵结合机制:结合“双减”落地,积极探索创新课后
服务举措。
3.惩教结合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做深做实“三诺”活动。
4.正反结合机制:坚持反面案例警示震慑与学习宣传正
面典型并重,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师德榜样在身边”优秀教师事迹遴选活动走深走实。
5.内外结合机制:建立由县(市、区)教育局牵头,纪委
监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参加的协作执法工作机制。
6.校社结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在保
证学生安全情况下,努力创新、丰富课后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要协调相关部门为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相关公共场所。
(二)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多措并举
以“双减”工作为抓手,统筹协调,细化举措,坚持从校内管理与校外治理相结合,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多角度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注重健全完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如建立教师学习教育制度、课余时间群签到制度、学校不定期抽查制度和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师进行家访等制度。
二是完善事件预防预警机制。各地各校要畅通家长群众举报监督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征集线索、联合执法、约谈问责等多种举措,并积极针对新形势下的有偿补课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和完善预防预警机制。
三是完善事件管控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抓当前、管长远、见实效原则,将有偿补课治理各项要求与教师管理各项制度相衔接,实现治理要求在教学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上的全覆盖。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治理思路健全完善有偿补课事件管控机制,既要严防有偿补课行为发生,又要维护好教师、学生自身权益。
四是完善科技手段创新机制。探索构建“制度+科技手段”治理模式。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新科技手段,在完善创新 “六个结合” 治理方面下功夫。注重借助网络,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网站、公众号等设置专栏,将治理有偿补课的政策文件、情况通报等及时广而告之,学习宣传模范教师、惩戒师德失范教师。利用网络组织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借助大数据手段,通过筛查师生流动情况,准确查找有偿补课案件线索。
五是完善治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定期(每个月份的月末)报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案例查处、通报情况。(附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三)严查重处,深化师德教育,强化警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严格落实《河北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典型通报力度、案件处理力度、问责力度、监督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于4月下旬-5月底集中开展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拉网式大检查活动,确保疫情期间整治要严,管控到位。
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河北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活动开展、组织、宣传、教育、查处、整改和成效等方面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强化专题教育效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通报警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通报的警示教育作用。市教育局将对情节典型、性质严重的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专项工作小组人员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将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专项督导,不定期、多频次到各学校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充分动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人士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要逐级压实责任,落实各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和各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要把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第一职责。要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体责任真正落实。要建立师德工作包联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要建立工作包联关系,明确包联责任,包联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各学校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要主动作为,及时了解教师队伍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重点掌控个别教师在校外的活动轨迹,把各种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推进
各级各单位要树立“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观念,克服麻痹和松劲思想。确定工作目标,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要认真检视在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革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治理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要整体推进,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杜绝虎头蛇尾。要做到城市、县镇、乡村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深入基层,保证工作有的放矢。要把禁止有偿补课工作摆到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依法治校、校园文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教师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发挥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四)突出问题导向,严厉监管查处
各县(市、区)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严肃问责,给予顶格纪律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严厉惩处。
要主动向纪检委汇报,配合纪委监委加大对本地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办和支持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执纪,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查处整治力度。
要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作用,拓宽举报受理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表达诉求。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要专人管理,保持畅通。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大,而零查处、零报告的单位,将加大查处力度。
市教育局师德师风举报邮箱:tsjyjsj****@126.com
市教育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